[摘要] 11月30日~12月10日,市物价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我市城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11月30日~12月10日,市物价局联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对我市城区内所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楼盘、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据了解,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9种价格违法行为:(一)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或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行为;(二)不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行为;(三)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行为;(四)没有按规定公示相关收费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信息行为;(五)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项目未标明应由消费者自愿选择行为;(六)在电子信息屏、多媒体查询终端等设备上的标价内容与实际不一致的行为;(七)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或另行收取未予标明费用行为;(八)存在虚假折扣、虚假优惠或利用虚假信息、模糊标示信息等容易使人误解的标价方式,欺骗或诱导消费者与其进行商品房交易行为;(九)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销售商品房行为。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是通过进一步规范房地产销售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物业服务企业的价格行为,有效去减房地产库存,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